聚丙烯酰胺本身是沒有毒性的,因為當它進入人體后,大部分在很短的時間內就會被排出體外,基本不會被消化道所吸收。多數含有聚丙烯酰胺的商品也不刺激皮膚,只有它的某些水解體可能有殘余堿,當反復、長期接觸時會有刺激性,但無大害。
但是丙烯酰胺是合成聚丙烯酰胺的單體,就丙烯酰胺來說它是具有毒性的。丙烯酰胺為神經性聚丙烯酰胺致毒劑,會損傷神經系統,中毒后表性出運動失調,肌體無力等癥狀。
因此各國衛生部門均有規定聚丙烯酰胺工業產品中殘留的丙烯酰胺含量,一般為0.5%---0.05%。當它用于工業、城市污水的凈化處理時,一般允許丙烯酰胺的含量小于0.2%,用于處理直接飲用水時,丙烯酰胺含量需小于0.05%。
擴展資料:
聚丙烯酰胺沒有毒性,而且具有以下三種性質:
1、絮凝性。聚丙烯酰胺能使懸浮物質通過電中和,起到絮凝作用。
2、粘合性。可以通過物理的化學作用等起到粘合作用
3、增稠劑。在中性和酸性條件下都有增稠作用,但是PH值大于10時,其容易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