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丙烯酰胺失效的原因:
溶解不均勻或不充分會影響使用效果。粉狀聚丙烯酰胺在干燥、陰涼的地方可存放二年以上,但配成溶液后,其存放時間很有限。一般來說,溶液濃度為0.1%時,非離子、陰離子聚丙烯酰胺水溶液不應超過1周;陽離子聚丙烯酰胺水溶液應不超過1天。
溶液穩定性與濃度有關,濃度越高(如3%到5%)的溶液存放時間越長,但3%到5%的溶液不能直接用在處理污水,使用前需要稀釋,陽離子聚丙烯酰胺溶液pH值小于5.5時較穩定,大于6.0時會因水解而快速失效,它對鐵離子、鈣離子、鎂離子比陰離子聚丙烯酰胺敏感。鐵離子是引起所有類型聚丙烯酰胺化學降解的催化劑,因此,在調制和儲存聚丙烯酰胺溶液時,盡量避免鐵離子的侵入,與溶液接觸的設備應用不銹鋼、塑料、玻璃鋼或表面涂料樹脂碳鋼制造。